分開後他偶爾會想起他,其實不是偶爾,應該是經常。
或說根本沒有不想。
以一種濫情的說法、反正。他長得也很適合這種矯情的劇碼(對啊他的確是帥得亂七八糟)。
他想起他,不是偶爾。
是經常。
今天他想起了李起光把手掌貼上他臉的那個動作。
那是一個並不困難的動作,以一個總是對誰都那麼充滿了善意的李起光來說,或許是一個輕易就能夠辦到的動作。
(他說東雲、你好冷啊。說著的時候還是那樣笑著連眼睛都要失蹤。他說東雲啊你怎麼就在這裡等呢說著的時候好像根本還沒搞清楚是自己把鑰匙落在他的住處。)
(造成困擾的李起光。)
可是對孫東雲而言,當臉頰被一隻溫熱暖而有紋路的手掌貼上的時候,是很困難的。
去感受那樣的溫熱、是很困難的。
不去依賴那份溫暖、也是很困難的。
李起光的體溫偏高,李起光的掌紋很深;他在和他即使以各式記憶填滿了每處角落的時候能夠第一個回想起的,不是李起光笑著或者哭泣的模樣,而是那隻手掌。
(但那樣的李起光怎麼就那麼讓他喜歡呢,等在樓下的時候他好像連自己正在等待都不太確定,只是把手插在口袋裡算著時間。怎麼還那麼久啊,怎麼要見到你還要這麼久呢。)
被它碰上臉時,對孫東雲來說,要忍住不去哭泣讓他承接那些眼淚,是非常非常又非常困難的。
然後他想起了李起光的字跡。
(其實也不確定是不是他的字啦,他想那是一張便簽,上面歪歪扭扭的字一看就知道是找不到桌子就墊在大腿上有些辛苦地寫著。說,要記得曬衣服喔。)
(奇怪了怎麼會是李起光負責提醒他要曬衣服而不是他跟在後面無奈地問著哥你出門前有沒有倒垃圾?有沒有記得去刷存折?為什麼我知道你忘記不是你昨天叫我要記得提醒你的嘛。)
那張字條被他貼在冰箱上面,只要他關上門一抬起頭就一定會掃進視線裡的位置。
但有一天掉了下來,黏性不再,他就把它夾進了手帳裡。然後再要找就找不到了。
(啊、對。那天是李起光去他那過夜,看他堆在那裡的待洗衣物滿得都要成山了就幫他丟進洗衣機裡。他記得他們那天在沙發前面也沒有很刻意地就接吻,然後、然後。)
嗯,就把它當作是李起光的字跡吧。在這個、當離別都可以用新細明體冰冷地顯示(喔或許這還更符合需求——切斷得不容情,才不會讓人誤以為你還有任何留戀的可能)的時代,他留下的手書簡直合那個招牌笑容一樣溫柔。
孫東雲直打噴嚏。
他想起交往的時候有一次發燒,像小朋友一樣燒到了40度好像連腦子都要壞了(你以為你腦子是發高燒才壞掉?——梁耀燮在嘲笑他的時候總是努力不懈)。李起光呢,擔心的要命,卻一邊生氣一邊偷偷把他根本藏不住的眼淚抹在袖口上面。
也是有那麼奇怪的記憶。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燒昏頭了,孫東雲只記得李起光說話的聲音比平時還要軟呼呼的。
(東雲哪。)
他唯一想不起來的是他們分手的過程。
對,對。他們分手了。
孫東雲抹著鼻子的時候才想起。
(東雲哪不要再見面了。)
(他一直都很聽李起光的話。)
分手過後關係結束,但是愛呢?
愛要怎麼死去?
他想起他,是經常。在各種與他有關或者無關的時候。
在分開以後他常忘記他們已經分開了,只是當關於他的種種只能被想起的時候。
啊、孫東雲才發現。原來分手是這個意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